长沙岳麓公安:致学生额部受伤教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,被刑事拘留
警情通报
9月6日下午,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 (男,40岁)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。接警后,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。
目前,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,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岳麓公安分局
2023年9月7日
此前报道
长沙市岳麓区一小学生受伤 教育局: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被停职
9月7日,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微信公号“湘江新区教育”发布有关网传老师打伤学生头骨的情况通报:
9月6日下午,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受伤。据初步调查,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。事发后,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。
目前,我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,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。
后续,我局将全力组织做好受伤学生的医治工作,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人员。同时,我局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。
此前,9月7日,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一家长在社交平台上反映称,自己的孩子在教室内被老师打伤,经过5个小时的开颅手术,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。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回应称,正在关注,也在积极地进行进一步的调查、跟进。
该家长表示,男老师拿三角尺打孩子的脑袋。自己接到班主任电话时医生正准备缝合。家长指出,“学校老师带着我的孩子在没有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偷偷缝合”。后来进行了开颅手术,经过5个小时手术,才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。
该家长发布的信息提到,殴打学生男教师为宋某某。
观察者网搜索微信公众号“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”发现,在岳麓区2022年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竞赛中,宋某某的《奇妙的绳结》获三等奖。
在“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”2019年发布的文章中提到,宋某某作为综合组老师执教《电脑小画家》。
来源:环球网/、观察者网